7月30日,泸州市社保局积极响应省政府关于“建立‘5.12’大地震省级工伤保险互助金”的号召,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精神,支持地震重灾区伤亡职工的待遇支付工作。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建立“5.12”大地震省级工伤保险互助金的通知》的精神安排部署,泸州市社保局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积极分解计划、筹措资金,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了上解省级工伤保险互助金579万元的任务(其中市本级359万元),以实际行动支援了地震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