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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社保局召开贯彻落实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社保特殊政策工作会议
时间:2008-8-25 11:52:4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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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1日上午,成都市社保局在市劳动保障大厦四楼多媒体会议室召开贯彻落实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社保特殊政策工作会议。会议由市劳动保障局养老处负责同志主持。成都市社保局局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区(市)县劳动保障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社保科长和社保局(处)长、征集科长、财务科长,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成都市社保局首先就“如何准确把握和理解政策规定,落实具体经办工作”,着重对缓缴社保费、核销养老欠费、失保费减半,参保缴费人员的死亡待遇纳入统筹基金支付,因灾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个体劳动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和因灾生活困难的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档次选择四个方面的政策规定进行了详尽地讲解。

  会议对贯彻落实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社保特殊政策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抓好特殊政策的落实是当前全市社保经办工作的首要任务。在抗震救灾工作进入灾后重建阶段后,全市社保经办机构的首要任务是抓好特殊政策的落实,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使灾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让灾区人民切切实实享受到特殊政策带给他们温暖和关爱。二、要尽职尽责,规范操作,切实抓好特殊政策的落实工作。一是要认真做好用人单位因灾停产歇业期间缓缴社保费的核准工作;二是要扎实做好核销受灾企业养老保险欠费的相关工作;三是要及时兑现因灾致残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三、要提高经办服务水平,抓好扩面征缴工作。扩面征缴是社保经办机构的长期任务和根本目标。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特殊时期,特殊政策要落实,扩面征缴任务也要确保完成。

  会议强调,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要将贯彻落实支持灾区恢复重建的社会保险特殊政策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将特殊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为灾后重建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编辑: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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