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汶川特大地震,造成了受灾地区大量职工伤亡,同时也给受灾地区工伤保险基金造成巨大缺口,难以确保受灾地区参保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据此省政府决定按2007年底工伤保险基金结余的10%,建立“5.12”特大地震省级工伤保险互助金以支援灾区伤亡职工的工伤待遇支付。
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厅、财政厅《关于建立“5.12”特大地震省级工伤保险互助金的通知》(川劳社办[2008]38号)文件的要求,达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下达大竹县上缴省级工伤保险互助金任务为50万元,接到任务后大竹县社保局领导十分重视,按照特事特办的工作程序积极安排专人具体办理互助金的上缴工作,并于8月11日将大竹县50万元上缴任务拨付到位。
大竹县社保局针对目前该县工伤保险基金的沉重支付压力,积极制定有效办法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的征收,严格基金支付的审核程序杜绝基金的流失。首先是加大了对参保单位的用工人数和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基金的稽核工作力度,1—7月共稽核参保单位12户、1320人,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其次是加强了工伤保险基金征收力度,采取了实地征收,书面催收,行政执法征收等多种方式,目前大竹县社保局已发出《社会保险费催收通知书》32份,对催收后仍未缴纳的单位已提请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