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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强化内控意识,完善内控制度,切实做好社保业务内部控制工作
时间:2008-7-25 11:11: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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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中辖三县一区,全市参加企业养老、工伤、生育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的人数共16万多人,且大多为小型企业和个体参保人员。尽管参保人数总量小,基金征收总额不多,但从1993年10月成立地区以来,就始终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工作,坚持强化内部控制意识,坚持内部控制制度在适应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需要中不断完善,取得了良好效果。具体做法和体会是:

  一、强化内部控制意识,突出内控重要位置

  社会保险事业是伴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探索完善的进程而发展起来的,经历了从单一险种向多种发展、从覆盖面狭窄向全体劳动者广覆盖转变、以及从粗放性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的过程。随着社会保险险种增加,参保人员范围扩大,基金收支结余总量的巨增,社会保险的地位与作用愈发突出、愈发重要。倘若管理不好不仅将对整个社会保险工作造成严重影响,而且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影响社保干部的成长与发展。为此,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工作:

  (一)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安全意识。社保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物质基础,基金是否安全完整,关系到社会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改革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因此,我们从建区以来,就在全市社保系统中反复强调牢固树立承担社保基金监管主体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安全意识。首先是对党和国家以及人民负责。经办机构承担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社保权益的光荣使命,这一使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其次是对事业发展负责。社会保险事业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民生,关系全局。再次是对我们社会保险人自己负责。基金纪律是高压线,社保基金安全,干部就安全。做好内部控制,维护社保基金,就是保护社保干部。几年来,全市社保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维护了社保部门的良好公共形象。

  (二)狠抓内控机构及队伍建设。社会保险内部控制涉及经办业务的所有环节,工作量大、质量要求高,因此,市县(区)社保局主要负责人均把内控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亲自分管审计稽核、抓内控工作,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及队伍建设问题。通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全市包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在内等,设置了审计稽核机构11个,专职工作人员28人。内部控制的工作岗位对人员配置有着“长、宽、高”的要求,即有专业特长,有较宽的知识面,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对此,市局要求所有审计稽核人员全部参加省、市组织的《审计检查证》和《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培训学习,做到持证上岗,持证工作,提高其工作的权威性和业务工作能力,同时我们时刻注重培养工作人员良好的从业规范、严谨的工作作风,以适应社保业务内控工作的需要。

  二、与时俱进健全完善内控制度

  内部控制作为社保机构对其内部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经办业务行为进行规范、监控评价的方法、程序和措施。其内在本质要求决定了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必须做到“三个适应”,即不断适应社保基金安全管理的新要求、适应社保业务发展的新形势、适应参保服务对象的新需求而与时俱进。

  近年来,根据《四川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的要求,对过去已有的一些内控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和完善。2007年全市统一制定了《巴中市社会保险业务内部控制实施细则》,从社会保险的参保登记验证、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和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信息系统、财务票据管理、财务会计、内部审计稽核制度等12个业务环节作出具体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和相关要求,从而为全市社保机构开展内控工作,确保基金安全完整提供了制度保证,并充分体现了“三个适应”的要求。

  一是适应基金管理的新要求完善内控制度。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直接体现在基金安全和业务运行风险两个方面。随着基金安全意识的提高,特别是上海社保案暴光后,各级党委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愈发严视,对基金安全构成风险的外部环境在逐步好转,而内部风险正日益上升是影响基金安全的重要因素。对此,我们根据基金管理的新要求,坚持基金一个口子征缴,待遇一个口子支付。基金收支不直接接触现金,实现“无币化”管理。即对企业征收社会保险费采取“银行转帐收款”,个体参保人员到社保服务大厅采用POS机刷卡缴费;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支付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丧葬抚恤待遇及个人帐户等一次性支付待遇通过转帐单位或采取支票形式支付给领取人。通过实行“无币化”管理,既有效地借助了银行征收的社会资源,减少了人力成本,同时也降低了接触现金带来的各种风险。

  二是适应社保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完善内控制度。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经办管理面临着精细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的新形势,特别是随着个人帐户做实、参保对象的扩大。粗放式、手工管理的理念及手段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更新内控管理理念,提升内控管理手段,夯实内控管理基础,优化内控管理流程,完善内控管理制度成为必然。对此,我们从以业务流程设置职能部门、科学合理划分岗位职责、强化信息系统为内控载体,实现业务经办相互制约等方面为切入点,全面优化内控机制,完善内控制度。如在加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库管理方面,实行对重要数据初审、复审两次审核制,同时对数据信息记录的修改程序、责任划分作了明确规定,对更改历史信息论操作人员采取计算机跟踪记录,实行责任追究确保数据安全。在社会保险费征收过程中,改变财务事后记帐传统,实行业务与财务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及时登记各种基金台帐,生成单位应缴、实缴、欠缴并记录到数据库中,这样操作不仅最大限度避免了可能出现的征收部门不收钱就记录缴费,也解决了财务部门收钱不入帐和入帐不收钱的问题,从制度上有效防范了收费风险。

  三是适应参保服务对象的新需求完善内控制度。内控建设中,我们主动强化“自律”,自觉接受“他律”努力实现自律与他律的良性互动。为让服务对象更多地知晓退休审核和待遇支付等业务流程,成立了由退管福利科、企业保险科、机关事业保险科、审计稽核科、分管局长、行风政风监督员组成的退休审核小组,集体审档,共同审核,并在相关栏内签名负责,以此杜绝不正之风的发生。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正式提交审批。

  三、切实强化内控制度的贯彻执行

  任何一项好的制度和措施,关键在于抓落实。市局成立了班子成员组成的监督落实小组,与各科室人员签订内控制度落实情况责任书,保证内控机制落实到实处。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日清日结,做到心中有数。《实施细则》中规定,每个工作日下午5点后,财务科、企业保险科、机关事业科、工伤生育科根据当日申报缴费情况,填写《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汇总表》,与财务对帐一致的基础上,经内审人员复核,报分管局长审核签名后送财务、统计部门。统计人员根据日清日结数据,与业务操作系统的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等进行如实核对,保证数据的准确、真实、有效。不仅及时纠正经办中的误差,而且还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

  二是坚持“一次汇总两次核对”,保证基础数据准确。针对业务经办中出现一些基本信息缺少经办人员的签名,责任主体缺失等违规操作现象,我们立足实际,规范了业务基础信息材料及相关报表整理归档工作。业务台帐与参保征集基础信息汇总数进行“第一次核对”。核对一致的前提下再与统计月报数据进行“第二次核对”。“两次核对”工作,切实有效的保证系统基础信息与统计报表的一致性。

  三是坚持把好基金出口关,防止基金流失。在基金支出环节,实行社会保险待遇监督审核制度。社会保险待遇支付首先由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业务经办科室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表》内容进行核定,交审计稽核科审核,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办理支付业务。同时,对参加审核、复核、审批的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一个科室、一个岗位不能包揽业务的全过程,一项业务经办尽可能多人协作完成。所有的基金收、支、存业务都须通过初核、复核、审核、审批四道程序,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实践证明,强化内控意识,完善内控制度并深入扎实地贯彻执行是确保内控机制和制度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紧紧挣扎抓住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大好机遇,立足实际,与时俱进,深入探索审计稽核及内控发展新方向。

 



编辑: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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