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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9-28 12:18: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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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社部发〔2006〕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文件)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快推进农民工特别是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我部决定在全国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现将农民工“平安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请各地于2006年6月20日前将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的具体工作方案报我部。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及时反馈我部工伤保险司。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编辑: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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