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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调整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补充通知
时间:2007-11-28 9:4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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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劳社办〔2007〕9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06年调整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26号)下发后,部分市(州)就职务在县处级副职、工程师及相当职务以下的企业离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问题向省厅请示。经研究,从2006年7月1日起,对上述企业离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职务序列的一般离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0元;专业技术职务序列的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及相当职务的离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30元。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二○○七年一月十日



编辑: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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